若何理解“学前教育”的法令概念 2026-01-15 14:56 bjl平台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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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一,从性质上看,是学校教育。《中华人平易近国教育法》第十七条,国度实行学前教育、初等教育、中等教育、高档教育的学校教育轨制。这意味着,学前教育是有方针、有尺度、有打算、有组织的正式教育,属于国平易近教育系统的范围。学前教育要贯彻国度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底子使命。《学前教育法》,国度实行学前教育轨制。修订草案的收罗看法稿是“国度实行三年学前教育轨制”,考虑到有的处所还没有普及三年学前教育,并且随实正在践的成长,年限也可能发生变化,因而法令没对年限做出。家庭为根本组织儿童进行的养育、教育和儿童照护(Child Care)不属于学前教育的范围。

  第四,从内容上看,是保教连系。保育和教育相连系是长儿园实施学前教育的根基准绳。保育是和养育,旨正在推进身心发育。因而,《学前教育法》要求长儿园成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糊口轨制,做好儿童养分炊事、体格熬炼、全日健康察看、食物平安、卫生取消毒、流行症防止取节制、常见病防止等卫生保健办理工做,要求长儿园要配备保育员、卫生员。教育的底子使命是立德树人,可是学前教育的内容和体例分歧于其他学段。《学前教育法》要求以学前儿童的糊口为根本,以逛戏为根基勾当,成长本质教育,最大限度支撑学前儿童通过亲近天然、现实操做、切身体验等体例摸索进修,推进学前儿童养成优良的道德、行为习惯、平安和劳动认识,健全人格、健旺体魄,正在健康、言语、社会、科学、艺术等各方面协调成长。

  了了法令概念是建立法令轨制、理解法令的根本。进修和贯彻落实《中华人平易近国粹前教育法》(以下简称《学前教育法》),起首需要明白的是“学前教育”的概念。这不是一个不言自明的术语,而是一个需要深切辨析的问题。和学龄前儿童的教育、保育、养育相关的术语有晚期教育(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, ECE)、学前教育(Preschool Education)、儿童晚期成长(Early Childhood Development, ECD)等,这些术语正在内涵、外延上各不不异,相关法令轨制也由于采用术语的分歧而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。正在我国,据山西大学侯怀银传授的研究,“学前教育”一词最早呈现正在1933年由朱镇荪撰写的《的学前教育》一文中。新中国成立之后,“学前教育”和“长儿教育”两个概念同时利用,1951年《政务院关于学制的决定》把长儿教育纳入学制系统,明白长儿园招收3-7周岁的长儿,使他们的身心正在入小学前获得健全的发育。1982年《中华人平易近国》正在底子法层面了国度成长“学前教育”,1995年《中华人平易近国教育法》把“学前教育”做为学校教育轨制。可是对“学前教育”的内涵,法令并没有做出界定。实践中,跟着对晚期教育的注沉和国际上托育一体化的成长趋向,理论界和实务上都正在扩大学前教育的范畴。好比,有的处所学前教育立法明白把0—3岁纳入学前教育,20世纪80年代的多部著做都将学前教育定位为从出生到入小学的教育,《学前教育法》立法过程中,《学前教育法》给出了最终的回覆:“本法所称学前教育,是指由长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对3周岁到入小学前的儿童(以下称学前儿童)实施的保育和教育。”这一概念,有丰硕的内涵,需要精确理解和全面把握。

  第三,从对象上看,是3岁到入小学前的儿童。立法过程中,是参考国际趋向把法令调整范畴确定为0—6岁,仍是限制正在3—6岁,是一个严沉问题,各方有分歧的看法。附和0—6岁的概念认为:0—3岁是儿童成长发育环节期间,将其纳入《学前教育法》有益于对0—3岁儿童晚期教育进行规范;国际社会通行的“晚期教育”或“学前教育”概念是指0—6岁(部门国度0—8岁)的长儿教育,我国粹前教育立法应取国际学前教育成长接轨,表现前瞻性和引领性。否决的概念认为:学前教育是有组织、系统化的集体教育。0—3岁婴长儿侧沉于照护办事,应以家庭养育为从、托育为弥补,婴长儿太早离开父母进入机构教育,晦气于其身心成长。学前教育和托育具有分歧的属性,不该将其纳入学前教育法调整范畴,而是该当由特地法令予以规范。考虑到我国粹前教育成长现实,最终选择了限制正在3岁以上到入小学前(考虑到分歧处所入小学的春秋分歧,有的处所7岁收学,因而没有间接3—6岁)的方案,同时正在附则中做了跟尾,“长儿园供给托育办事的,按照相关法令律例和国度相关施行”。目前,国度正正在推进托育办事的特地立法。